收受服刑人員賄賂后,監獄干部在生活、工種、減刑等方面給予違規違法的照顧。甚至,有服刑人員還以幫助監獄干部競選更高職位為由行賄。日前,九成監獄兩名原某分監區干部站上了黃山市屯溪區法院的被告席。
在10月22日的開庭審理中,檢方指控稱, 2010年8月到2014年6月,九成監獄管理分局馬家湖監區六分監區原分監區長張勛才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服刑人員及其親屬財物共21.7萬元。同 時,張勛才還被指控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罪,致使多名服刑人員獲得違法報請減刑并成功。其中,服刑人員楊某有次得知張勛才想競選更高領導職務,竟以“找人幫助 張勛才提拔,需要用錢”為由,給他送了1萬元。
收錢后,張勛才在服刑人員的工作種類安排、分監區之間調動、安排輕活等方面提供照顧;對服刑者放松監管縱容違規行為,還幫助隱瞞嚴重違反監規隊紀行為,使得多人獲得報請減刑并成功。
10月23日,屯溪區法院還開庭審理九成監獄馬家湖監區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徐英勤受賄案。檢方指控稱,2008年12月到2013年10月,徐 英勤幫助多名服刑犯人謀求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們及親友的財物共10.3萬元。他還隱瞞多名服刑犯人嚴重違反監規隊紀行為,使得這些人獲得違法報請減刑并成功,并借機從中收取錢財。